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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价中标"对于市场环境及市场主体的要求 | |
作者:宋超明 文章来源: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:2009/4/17 14:42:13 文章录入:21cpmzhang 责任编辑:21cpmzhang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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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结束语 从以上分析,目前我国实施“最低价中标”还存在许多问题,问题的解决还得依靠政府与建筑业的通力合作(尤其是加强各行业协会的作用)。但我们也必须看到,“最低价中标”法本身的先进性是不应被抹杀的。从市场发展的角度看,它应成为我国建设工程交易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目标之一。虽然目前,我国全面推行“最低价中标”的条件还不够完善,但各试点地区整体看来是优大于弊,且“最低价中标”的试点推行也在过来促使我们对自身市场制度、市场主体的完善与健全做进一步的努力。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,“最低价中标”的全面推广也是必然的。 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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