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人邀请投标人、设计单位、招标管理部门、建设银行等参加的招标会议。由招标人介绍工程情况;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:补充和完善招标文件中的问题;明确投标人的投标时间、地点等。招标中若对文件中的内容有修改或补充者,应做出会议记录,分发有关单位,作为投标人编制标函的依据之一。
(7)编制标函
投标人根据已有的资料和经验,编制出可行的投标函。
(8)开标
我国目前的投标和开标的时间是一致的(虽然也可以提前投标)。开标一般采用公开开标的形式,当众将投标单位的标函启封,宣布各投标单位的标函内容的报价额,以当地规定的报价标准宣读合格单位及报价额:或者从最低报价开始,依次排序,宣布各投标人的报价。
(9)定标
开标后,由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投标函进行评定,最后选定中标人。也有在开标时,当场定标的。
(10) 签约
中标人确定后,招标人和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。
(11)合同公正
在一些情况下,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公证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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